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立案標準
瀆職罪9.76K
1、徇私舞弊,利用職務便利,偽造、變造人事、戶口檔案、考試成績或者其他影響招收工作的有關資料,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上述材料而予以認可的;
2、徇私舞弊,利用職務便利,幫助5名以上考生作弊的;
3、徇私舞弊招收不合格的公務員、學生3人次以上的;
4、因徇私舞弊招收不合格的公務員、學生,導致被排擠的合格人員或者其近親屬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 或者精神失常的;
5、因徇私舞弊招收公務員、學生,導致該項招收工作重新進行的;
6、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
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司法解釋
暫無相關資料!...
-
環境監管失職罪概念
環境監管失職罪,是指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重大環境汙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成人身傷亡的嚴重後果的行為。...
-
傳染病防治失職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傳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傳染病,是指由於致病性微生物,如細菌、病毒、立克次體、寄生蟲等侵入,發生使人體健康受到某種損害以及危及生命的一種疾病,可以通過不同方式直接或間接地傳播,造成人群中傳染病的發生或者流行。我國根據各...
-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司法解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第二款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一條賠償義務機關賠償後,應當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