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司法解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條 第二款 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一條 賠償義務機關賠償後,應當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員追償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一)有本法第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的;
(二)在處理案件中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對有前款規定情形的責任人員,有關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第三十二條 法官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參加非法組織,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遊行、示威等活動,參加罷工;
(二)貪汙受賄;
(三)徇私枉法;
(四)刑訊逼供;
(五)隱瞞證據或者偽造證據;
(六)洩露國家祕密或者審判工作祕密;
(七)濫用職權,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八)玩忽職守,造成錯案或者給當事人造成嚴重損失;
(九)拖延辦案,貽誤工作;
(十)利用職權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
(十一)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
(十二)私自會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請客送禮;
(十三)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
第三十三條 法官有本法第三十二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受撤職處分的,同時降低工資和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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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概念
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動植物檢疫機關的檢疫人員徇私舞弊,偽造檢疫結果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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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立案標準
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出入境檢驗檢疫機關、檢驗檢疫機構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偽造檢疫結果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採取偽造、變造的手段對檢疫的單證、印章、標誌、封識等作虛假的證明或者出具不真實的結論的;2、將送檢的合格動植物檢疫為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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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即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根據本法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在國家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家各級人民政府及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過失構成,故意不構成本罪。這裡的過失,是指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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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准徵收、徵用、佔用土地罪量刑標準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收、徵用、佔用土地,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