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的程式和適用條件是什麼
訴訟管轄律師解答6.32K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
民事訴訟費應由哪一方承擔
民事訴訟費具體由誰承擔需要結合具體的案件情況決定。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按照以下原則負擔:(1)敗訴方承擔: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2)按比例分擔: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
-
死多少人算特大事故
死30人以上算特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條...
-
外地孩子上學需要什麼證件
外地小孩在本地上國小一般需要:父親或母親的工作證明(或勞務合同)、父母和孩子的戶口本影印件、父母的居住證原件及影印件、孩子的《預防接種卡》、居委會的居住證明等手續。根據地方不同,要求也不同,不過都大同小異。《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
-
民事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式要做哪些工作
要嚴格履行訴前程式。發現可能屬於民事或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範圍的案件線索,應當將有關材料移送民事行政檢察部門。要求檢察院在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之前,應當依法督促法律規定的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建議轄區內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有關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有關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