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到庭的被告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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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離婚案件中的原、被告。
2、撫養、贍養等案件中負有義務的當事人。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3、其他案件中,不到庭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一百一十二條進一步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育、撫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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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仲裁法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我國《仲裁法》的適用範圍: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第三條,下列糾紛不能仲裁:(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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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訴的基本程式有哪些
律師解析:程式:1、準備好起訴狀,起訴狀包括原告、被告的身份資訊被告的身份資訊以及訴求;2、將起訴狀遞交到被告所在地法院;3、法院受理後,同時需要繳納訴訟費用;4、法院會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通知書等;5、等待開庭審理即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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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異議不交費用該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管轄權異議不交費用這樣處理:一、訴訟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的管轄權提出異議的,可以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二、當事人對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而提起上訴,二審人民法院裁定維持原裁定、駁回上訴的,案件受理費一般應在二審裁定生效後向一審法院交納。法律依據:《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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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起訴解除合同可以申請保全嗎
律師解析:可以,如果對方有惡意轉移標的物等妨害訴訟請求實現的行為,可以申請財產保全。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