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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品牌被告商標侵權可以為自己進行辯護嗎?

一、代理品牌被告商標侵權可以為自己進行辯護嗎?

代理品牌被告商標侵權可以為自己進行辯護嗎?

是可以為自己進行辯護的。商標侵權即商標侵權行為,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行為人銷售明知或應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商標專用權被侵權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二、馳名商標侵權有哪些情形?

1、搶注馳名商標。由於馳名商標的公眾廣泛知曉性,使其自身具備的無形價值極高,然而一些企業有時會忽視商標註冊的重要性,因而被人強注。雖然馳名商標非註冊也受保護,但是非註冊的馳名商標受保護程度明顯低於註冊商標。即使在被強注後能通過司法程式維護其權利,但其中的費用對企業來說都是不必要的負擔。

2、以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一般公眾容易把商標與企業名稱聯絡起來,特別是馳名商標,公眾會認為基於馳名商標的成功,其企業名稱必然也會與此相聯絡。這樣也會給這類馳名商標侵權者可趁之機。

3、以馳名商標作為域名。隨著網路的不斷髮展,電子商務、網路購物等新鮮事物出現,域名具有唯一性不能重複性,其直接使人聯絡到該馳名商標,因此這種侵權方式也不斷增多。

4、將他人的馳名商標作為自己商品的名稱、包裝裝潢使用,或者在商品的說明書、價目表或者其他檔案中附加或使用了與馳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圖案。

5、在其他領域使用馳名商標。由於對註冊馳名商標的保護是擴充套件到禁止不同類別性質亦不相類似的商品上的使用,因此在其他領域使用馳名商標也構成馳名商標侵權。

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依照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對他人的商標實施了侵權行為的,視為構成了違法的犯罪行為,權利受到侵害的一方有權收集證據材料將侵權行為人轉告至法庭進行相應的處理。當事人可以委託一名專業的辯護律師為自己進行辯護處理,可以提高勝訴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