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拆是怎麼回事,如何應對
一、偷拆是怎麼回事?如何應對?
“偷拆”是指行政機關作為拆遷徵收方,被偷拆人作為被徵收人,在雙方未達成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行政機關未履行法定程式進行告知,在被徵收人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出現被徵收人的房屋被偷偷拆除的情形。
應對方法:
1、首先,被拆遷人要儘可能的保留證據,例如採取拍照、錄影的措施,拍照、錄影要儘可能全面、清晰。
2、其次,要及時報警,尋求警方幫助。我國110報警服務檯全天24小時受理群眾的電話報警、求助和投訴。其中,受理電話警情的範圍是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被強拆的房屋價值較大,應按刑事案件報警。
在有些地區,派出所接警後不出警或出警後不作為,導致許多被拆遷人認為報警無用。當遇到這種情況時,建議報警人首先在報警時進行電話錄音,以備事後查詢,其次,派出所出現場時要錄音錄影,或者要求派出所的人員做筆錄,儲存好派出所出警處置案情的過程,尤其是出警時間及處置過程。
保留證據與報警僅僅是維權路上的第一步,更為重要的是通過專業的法律手段獲取關於違法拆遷的相關證據,以備日後爭取合理賠償之用。
“偷拆”維權是一個很複雜的過程,涉及到很多專業的法律程式,當事人往往很難及時、有效、有針對性的啟動相關法律程式。為避免錯過最佳維權時期,被拆遷人應注意及時做好收集證據、報警、請拆遷律師介入維權這三點。往往不同的情況在維權方式、手段、順序、角度上均有不同,只有根據自身情況,結合律師的專業維權經驗,才能取得最滿意的維權效果。
二、撥打110報警求助電話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簡明扼要陳述情況。要講明所報警情發生的地點、時間、目前狀況等。如果是發生了違法強拆案件,要說清歹徒的人數、特徵,攜帶什麼作案工具,乘坐什麼交通工具。
2、如實反映事件的實際情況,不誇大,不歪曲。
3、儘量克服焦躁情緒,吐字清楚。
4、說清自己的名字和聯絡電話,以便公安機關與你保持聯絡。110答覆出警後,要在事發現場等候,詳細介紹情況,積極協助警方開展調查工作。
拆遷機構進行房屋拆遷的,必須要持有政府機關出具的允許拆遷的規範性檔案,以及與被拆遷人協商訂立的拆遷合同,在合同中必須明確表明被拆遷方是出於主觀自願同意拆遷以及相應的拆遷補償,拆遷方不得采取任何暴力或者是非法拆遷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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