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是怎樣的?
土地使用權是一項重要的物權,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方式有很多,包括買賣、贈與等。對於土地買賣雙方來說,簽署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後,要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只有完成過戶,土地使用權轉讓才算完成。那麼,淄博市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是怎樣的?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一、淄博市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是怎樣的?
持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以及雙方的身份證明,到土地部門辦理。
辦理土地使用證過戶需要材料:
1、轉讓合同或協議;
2、轉讓方土地使用權證;
3、受讓方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校對後交影印件);
4、契證(原件校對後交影印件);
5、受讓方身份證(原件校對後交影印件);
6、其他國土部門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二、土地使用權過戶涉及到哪些費用?
土地使用證過戶稅費的繳納,依據過戶土地使用性質來定。
1、如果是國有出讓性質土地,那麼辦理該土地證過戶,在辦理完畢住房過戶手續後,由買賣雙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老土地證,新房產證,契稅證明,一起到土地局辦理登出老土地證,辦理新土地證。只要幾百元手續費,就可以辦理。
2、如果該土地為劃撥或者集體性質土地。那麼需要繳納該土地的土地出讓金,轉變該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國有出讓性質,此時才可以辦理土地證過戶,再繳納幾百元手續費就行。
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方式有哪些?
1、買賣。
作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最廣泛的方式,買賣以價金的支付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由於“買賣”是土地使用權“轉讓”的主要表現形式,我們通常所說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權“買賣”。下文關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討論實際上也是關於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的討論,所以說,“轉讓”有廣、狹兩個概念之分,當“轉讓”是廣義概念時,它包括所有的以權利主體變更為目的土地使用權的移轉行為;當“轉讓”是狹義概念時,它與買賣具有同樣的涵義。
2、抵債。
抵債是買賣的一種特殊形式,只不過價金支付的條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權買賣時,土地使用權的移轉和價金的支付是對等進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權抵債時,價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債視為已付之價金。
3、交換。
以交換的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的對價不是價金,而是其他財產或特定的財產權益。土地使用人將土地使用權移轉給受讓人,以此取得受讓人提供的其他財產或特定的財產權益。
4、作價入股。
作價入股介於買賣和交換之間,既類似買賣,又類似交換。說它類似買賣,是因為將土地使用權用來作價,所作之價如同買賣之價金;說它類似交換,是因為土地使用權被用來入股,所得之股如同其他財產或特定的財產權益。
綜上所述,土地使用權過戶是土地轉讓程式的關鍵環節,辦理淄博市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需要雙方攜帶身份證、土地使用證、土地轉讓合同及契證等資料,到淄博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符合過戶條件的,土地部門批准,並下發新的土地使用證給受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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