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流程是什麼
一、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流程是什麼?
1、土地登記申請
(1)有關宗地來源的政府批覆及批准檔案,建設用地許可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形式進行操作程式中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2)因買賣、繼承、贈與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買賣、繼承、贈與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和公證書,原土地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3)提交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企事業單位的土地使用者應提交土地登記法人證明書和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法人身份證。
2、地籍調查
對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土地採取實地調查、核實、測量、繪製宗地草圖及紅線圖。查清土地的位置、權屬性質、界線、面積、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並要求宗地四周鄰居界線清楚,無爭議,確認後簽字蓋章。
3、土地權屬稽核
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稽核,決定對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者土地權屬是否准予登記的法律程式。
4、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土地使用證的用處
1、可以有效保護不動產產權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2、可以保證房產轉讓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3、可以有效體現房地產的實際價值。
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其實,土地使用權的初始登記就是到國土部門辦理土地使用證,如果後續土地沒有發生轉讓的話,土地使用權人只需要辦理一次土地使用證就行了。其實,簽完土地出讓合同以後就應該著手辦理土地使用權的初始登記,只有發了土地使用證才意味著土地權屬的確認。
-
土地是通過口頭協議給出的可不可以收回
律師解答:不可以收回。律師解析:通過口頭協議給的土地不可以收回。1、土地所有權轉移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口頭贈予未依法進行登記,未發生物權變更,不可以收回;2、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3、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
-
土地使用70是什麼意思
一、70年產權70年產權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等用地年限40年。土地是歸國家所有的,一般說的使用...
-
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代理詞怎麼寫?
一、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代理詞怎麼寫?審判長、審判員:本人受廊坊市安次區眾祥工藝製品有限公司的委託,擔任本案的訴訟代理人。出庭前,我仔細閱讀了起訴狀,詳細查閱了與本案相關的所有材料。通過剛才的出庭質證,對本案有了更加清晰的認識。下面發表本案代理意見,請合議庭...
-
該怎樣獲得土地使用權確認書
律師解析:土地使用權確認書獲取方式主要有出讓土地、劃撥已有的土地、轉讓已有土地或者拍賣土地這幾種方式。首先要看使用者自己符不符合得到土地的條件,及其自己是屬於什麼樣的企業,在根據情況來選擇自己想要的土地。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土地利用總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