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到期後怎麼辦?
我國的土地使用權根據土地使用價值的不同有不同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權的期限法律有明確的規定,一般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經常有買房人糾結土地使用到期後怎麼辦?這個問題困擾著很多使用權即將到期的房屋所有權人,究竟要怎樣解決這個問題,下文中本站小編為大家提供答案。
一、土地使用權的概念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裡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2011年1月,一則“土地使用期滿後會無償收回”的訊息引起各方關注。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二、土地使用到期後怎麼辦?
土地使用權到期應當自動續期。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在上文中進行了明確的解答,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會自動續期,不會影響土地使用權人的現有利益,這個問題的解決對很多人來說都是感到欣慰的,因為長久以來這個問題都沒有明確的答案。這樣解決後人們才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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