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麼處理?
一、老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麼處理?
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佔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問題,到期後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為業主可以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而繼續使用土地。房屋是業主的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按照新物權法的規定,住宅使用期限滿後將自動續期。所以不用擔心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國家會把房屋使用權收回。自動續期後,房屋的所有權人是否需要再交納一定金額,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
二、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三、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的區別是什麼?
土地證是證明你擁有該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文書;房產證是證明你擁有該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文書。有部分城市實施房地合一發證,即房產證與土地證合併頒發一張證。
房屋所有權證(即房產證)是你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對房屋行使買賣、贈與、出租、抵押等權利。
土地證只是證明你的房屋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麼其上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體土地(或宅基地),那麼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買賣、贈與也需要得到村鎮相關部門的同意方可辦理。
綜上所述,雖然說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但是由於各種原因業主拿到的房子產權其實是縮水的。買老房子的時候一定注意看土地使用證上記載的到期時間,如果快到期,業主可以向住建部門申請延期,繼續使用房屋佔用的這塊土地,這一點物權法也明確做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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