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
公司債務律師解答3.05W
《合夥企業法》僅在總則中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進行了規定:“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即有限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由普通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
法人變更債權債務宣告
法人變更債權債務宣告,公司要變更法人債權債務承擔情況說明指示,只要寫明變更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單位承擔就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公司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原公司的債權債務應當由變更後的公司全部承擔,不需要另行說明,如果確實需要出具相關情況說明的,也只...
-
發票抵扣是否可以作為債權申報的依據
不可以作為依據,發票在抵扣後就不可以作為債權進行申報了。因為發票並非結算憑證,只能證明雙方存在債權債務的可能性,不能單獨作為證明存在合同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五十一條 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已經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
-
民企債務重組一般要多久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進行債務重組的,債務重組的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如果是破產企業進行債務重整的,重整的期限一般不6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十九條,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六個月內,同時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
-
公司之間借款合法嗎
企業之間的借款並非全部不合法。企業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了對於存在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五十二條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四條情形的,屬於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