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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貸款債務如何承擔?

一、夫妻貸款債務如何承擔?

夫妻貸款債務如何承擔?

夫妻貸款債務如何承擔,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或者是由雙方當事人共同承擔。

1、貸款夫妻共同債務需要男女雙方共同來承擔還款責任,且即使是婚姻關係結束,男方、女方也不能免除還貸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可以被認定為是共同債務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信用卡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一)在認定信用卡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時,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費是否主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應當認為為共同債務;

(二)其次是主張信用卡債務屬於共同債務方的舉證責任問題:有真實的消費記錄、有相關原件證據、消費來源於該信用卡,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都具備的情況下,才能足以證明信用卡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

需要提示大家的是,信用卡債務雖然可以界定償還方,但是由信用卡逾期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則只會記在持卡人一人名下。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由於信用卡逾期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也會對另一方申請貸款等行為產生影響。比如丈夫因信用卡逾期產生了不良信用記錄,妻子以個人名義申請房貸也會受到影響,甚至貸款被拒。但是脫離夫妻關係之後,對另一方的不良影響也會相應消除。

並非是所有的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因向銀行借貸等欠下的債務就屬於夫妻債務,對於債權人明知債務人不是夫妻雙方的情形,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後,債權人就只能是向當初與自己建立債務關係的債務人討債。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關於夫妻之間如果貸款用於家庭生活支出的情況之下,是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的債務的,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首先雙方當事人是可以協商的,承擔的,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就到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來判決。確實屬於這些共同債務的,應當是雙方共同的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