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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債務分配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離婚債務分配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律師解析:離婚債務分配需要注意如下問題:
1、債務一般不能分配,但共同債務在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情況下,可以分配;
2、共同債務分配,系故意損害債權人合法利益,且未經債權人許可的,債權人有權撤銷;
3、其他需要注意的問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