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抵押的房子能買嗎?
一、二次抵押的房子能買嗎?
二次抵押的房子能買,但是還是存在風險。抵押中的房子如果要買賣也是可以的,但要分兩步走,處理好兩層關係。
就步驟來說:
第一步先把產權抵押房重新轉變成自己的產權房,這就是所說的解押。當然要買方以購房款的方式給錢,又以提前還貸的方式清債。第二步就是按二手房交易的一般程式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就關係來說:
第一層關係是與銀行之間的的債務債權關係。房產是以不動產抵押的方式獲得銀行貸款的。只要貸款沒有還清,就沒有權利出賣房子。所以還清銀行的債務,了結與銀行之間的關係是前提。
第二層關係是與買主之間的關係。處理好這一層關係有一個難題,就是買方可能會感到有風險而卻步。因此交易雙方要坦誠對待。
二、抵押權條件是什麼?
抵押權的實現一般應當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其一,抵押權合法有效存在。
其二,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已屆清償期。但依照規定,在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以及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比如抵押物因抵押人的原因造成價值減少而抵押人又不能恢復原狀或增加擔保的特殊情況下,即使債務並未屆期,抵押權人也可以實現抵押權。
其三,債務人沒有清償債務,既包括沒有清償全部債務,也包括尚有部分債務沒有清償,因為依據抵押權的不可分原則,債務人雖然只有部分債務未履行,抵押權人仍然可以對全部抵押物主張實現抵押權。
其四,對於債務未清償,非因債權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若債務人沒有履行債務是由債權人一方當事人的原因造成,則抵押權人不得實現其抵押權。比如,債權人拒絕接受債務人的全面適當履行等。
抵押權實現的方法,主要有三種,即拍賣、變賣、折價。在實踐中具體以何種方式實現抵押權,首先由當事人協商決定,這種約定即可在訂立抵押合同時也可在訂立抵押合同後甚至實現抵押權時。若雙方協議不成,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裁決以何種方式實現抵押權。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現在如果要進行抵押的話,首先是需要向銀行提出申請,然後銀行對有關的材料稽核完畢之後就可以完成抵押,並且最終做出抵押登記,當然了,有一些房屋是存在著二次抵押的,設立自己的房屋也是可以進行買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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