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的擔保期限要怎麼計算?
一、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怎麼計算?
借款一般會要求找擔保人進行擔保保證,此時會簽訂擔保合同,擔保合同中一般會對擔保人的擔保期限作出相關的約定。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二、擔保合同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保證的方式;
4、保證擔保的範圍;
5、保證的期間;
6、抵押合同還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7、質押合同還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質物移交的時間性;
8、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擔保人不還款會坐牢嗎?
一般情況下不會,但擔保人有轉移財產拒不執行的行為時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在合同關係中擔保人承擔債務人的連帶賠償責任,即與債務人一起承擔債務,此責任是民事責任,不是刑事責任。但是如果債權人是通過上訴至法院獲得了要求擔保人履行債務的判決,擔保人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可能判拒不執行判決罪。
綜上所述,在民間借貸中債務人應債權人要求,會提供擔保物或者擔保人,簽訂擔保合同需要對擔保期限明確好,不低於主債務合同期限就可以。作為債權人應當注意擔保期限,如超過擔保期限沒有要求擔保人還款,則債權人不能再要求對方承擔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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