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單質押是什麼意思,存單質押的方式有哪些
在法律上存單是一種債權憑證,債權人在缺乏資金的時候可以使用存單去銀行進行存單質押貸款,那麼存單質押是什麼意思呢,存單質押的種類和方式有哪些呢?相信很多人對此都有疑問,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一、存單質押是什麼意思
存單質押是指借款人以貸款銀行簽發的未到期的個人本外幣定期儲蓄存單(也有銀行辦理與本行簽訂有保證承諾協議的其他金融機構開具的存單的抵押貸款)作為質押。
二、存單質押的種類
存單作為自然人的債權憑證,在現實中是權利人一項特殊的財產證明,它賦予權利人(存單所有人)隨時向出具存單的金融、儲蓄機構請求支付存單所載金額的權利,一旦提出請求,則債務人須無條件支付權利人全部款項本息,除非債務人出具有效證據證明存單的非真實性或者司法、行政機關的查封、凍結程式已執行,否則無任何抗辯理由。基於此,在現代經濟生活中,存單常被用於債權債務關係的擔保形式,即存單質押。
三、存單質押的方式有哪些
存單質押的方式有二:
1、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單做質押從金融機構貸款。用於向金融機構貸款質押的存單,貸款機構會在核實存單的真實性以後,通知出具存單的存款銀行辦理資金凍結即登記止付手續,俗稱“核押”,並與借款人簽訂質押貸款合同,同時將存單儲存在貸款機構手中,以防止存單所有人在借款人歸還全部貸款本息之前將存款提走;
2、自然人之間或者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之間,法人、其他組織相互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由債務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單作為債權的質押擔保。債務人為向債權人(非金融機構)擔保自己的履約能力,把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存單交由債權人佔有,以此作為自己的債務能如期履行的擔保,並與債權人約定,在債務到期後,如債務人不能全部履行債務,則債權人可以此存單上的款項優先受償。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四百四十一條【有價證券出質的質權的設立】以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權利憑證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百四十二條【有價證券出質的質權的特別實現方式】匯票、本票、支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先於主債權到期的,質權人可以兌現或者提貨,並與出質人協議將兌現的價款或者提取的貨物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小編在文中為大家解答了存單質押是什麼意思,存單質押也就是說將自己未到期的存單去銀行抵押獲得貸款的一種行為,存單質押的種類也為大家介紹了,存單質押的方式有兩種,分別是個人向金融機構做抵押貸款,以及個人與個人之間提供的擔保借款,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長春律師。
-
保證方式的區別是什麼?
債權擔保是司法實踐中常見的一種法律制度,是指對了保證主債權的實現,以第三人的財產或者信用等保證債權人履行債務。保證方式選擇的不同,導致法律後果也不同。那麼,保證方式的區別是什麼?本文整理了相關內容,為您提供一定的參考。保證方式的區別是什麼?1、一般保證...
-
擔保行業風險準備金提取比例是多少?
一、擔保行業風險準備金提取比例是多少?擔保行業風險準備金提取比例是50%。根據《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一條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按照當年擔保費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並按不低於當年年末擔保責任餘額1%的比例提取擔保賠償準備金。擔保賠...
-
同一房屋被抵押並被他人保全該怎麼辦?
有些房屋出售人在出售房屋的時候並不會將房子已經抵押出去的事實,告訴購房者,等到簽訂購房合同以後,或者是更晚的時候購房者猛然發現自己買的房子是抵押房,更有甚者房子是被別人保全的。那麼這時我們該如何處理呢?1.在買房的時候購房者應該要求出售者出示房產證,如果...
-
借條上擔保人期間如何認定
一、借條上擔保人期間如何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