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能有效解決醫患糾紛的途徑有哪些?
隨著各類醫療機構的興起,醫患糾紛的發生率和型別也變得越來越多樣。而且,作為一類特別不好處理的事情,還會給人們帶來很大的麻煩。那麼,目前能有效解決醫患糾紛的途徑有哪些?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醫患糾紛可以通過三種途徑解決:
1、自行協商。醫患雙方可以自主自願地進行協商處理,所達成的協議只要不是受脅迫所籤或存在重大誤解,其協議是合法有效的。這種處理方式對醫患雙方來說無疑都是最優選擇,不僅利於改善醫患關係,而且醫院的聲譽也不會受到太大影響。
2、行政解決。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對醫患糾紛進行調解。
醫療糾紛解決途徑
3、第三種途徑就是司法裁決。但醫療事故引發的醫患糾紛與非醫療事故引發的醫患糾紛的法律適用是不盡相同的,前者需適用醫療事故條例進行裁決,而後者則依照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予以裁判。
二、醫療糾紛解決途徑注意事項
在醫患糾紛訴訟中,患者在起訴時應注意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醫患雙方的舉證責任不同。醫患糾紛的證據責任分配是責任倒置,具體而言,患者在起訴時應提交在醫院就診治療、遭受損失的事實及具體數額等相關證據材料,而醫院需承擔證明自己在對患者提供醫療服務過程中不存在過錯或過失的充分證據,否則,醫院就需承擔對患者造成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的賠償責任。
應選擇最恰當的法律、法規及有針對性的證據,以支援自己的主張和保護自己的權利。這是因為同一醫患糾紛可能發生法律競合的問題,但依據不同的法律規定,其法律責任可能有較大區別,關鍵是看哪一部法律、法規,哪一具體法律條款對自己更有利。訴訟中應圍繞核心問題進行舉證、質證,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所以說,從以上介紹的關於目前能有效解決醫患糾紛的途徑有哪些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解決醫療糾紛,基本有自行協商、行政解決、司法裁決這三個途徑。如果醫患糾紛在協商下不能解決,小編建議您儘快申請行政裁決以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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