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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幫家人啟用醫保電子憑證

怎樣幫家人啟用醫保電子憑證
律師解析:參保人員啟用自己的醫保電子憑證後,可按以下流程幫助子女及無智慧手機的老人啟用和使用醫保電子憑證——安裝“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點選選單欄“我的”按鈕,進入個人中心頁面,在“我的家庭成員”板塊點選圖示“+”新增親情賬戶,填寫家庭成員的姓名、身份證號,選擇家庭成員與您的關係。
確認上述資訊準確無誤後,點選相機圖示並按照示例上傳個人承諾書、本人戶口本及被繫結人戶口本,按照以上步驟操作就能幫助家人啟用醫保電子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