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逮捕階段可不可以補充偵查
審查逮捕階段可以補充偵查。補充偵查是指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定程式,在原有偵查工作的基礎上,就案件中的部分事實、情況再行偵查的訴訟活動。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
如何理解行政訴訟的功能和作用呢
律師解析:這樣理解行政訴訟的功能和作用:行政訴訟可以起到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解決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作用。在行政訴訟過程中應遵循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審判原則、對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原則、當...
-
行政訴訟中的調節怎樣表述
律師解析: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是不適用調解的。但是,對行政賠償、補償以及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自由裁量權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調解。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調解時應當遵循自願、合法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法律依...
-
失蹤立案需要什麼條件呢
失蹤立案需要滿足下列條件:1.失蹤現場有明顯的侵害跡象的;2.有證人證明失蹤人員遭到侵害的;3.人與機動車一起失蹤或攜帶大量財物失蹤的;4.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失蹤超過48小時的;5.失蹤人員在失蹤前與他人有重大矛盾糾紛的;6.失蹤原因不明,失蹤時間超過3個月的;7.其他...
-
訴訟原告證據不足要如何做
原告證據不足的,可以撤回起訴後進一步蒐集證據再次起訴,不同意撤訴的,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原告敗訴,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蒐集證據後認為證據充分後可以再次起訴。【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