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案件中止條件都有哪些
一、行政案件中終止調查和不予處罰適用範圍的區別
不予處罰。根據規定,
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
C.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D.違法行為在兩年內未被發現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經過調查,發現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公安派出所或者縣級公安機關辦案部門以上負責人批准,終止調查:
(一)沒有違法事實的;
(二)違法行為已過追究時效的;
(三)違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終止調查的情形。
公安機關終止調查時,違法嫌疑人已被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
二、行政案件終止調查的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二百三十三條 經過調查,發現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公安派出所、縣級公安機關辦案部門或者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以上負責人批准,終止調查:
(一)沒有違法事實的;
(二)違法行為已過追究時效的;
(三)違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終止調查的情形。
終止調查時,違法嫌疑人已被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
三、刑訴規定
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書或者仲裁機構裁決文書確認的事實,可以作為定案依據。但是如果發現裁判文書或者裁決文書認定的事實有重大問題的,應當中止訴訟,通過法定程式予以糾正後恢復訴訟。
在訴訟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 原告死亡,須等待其近親屬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 原告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 作為一方當事人的行政機關、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 案件涉及法律使用問題,需要送請有權機關作出解釋或者確認的;
(六) 案件的審判須以相關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相關案件尚未審結的;
(七) 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
我國的相關行政單位在進行處罰時,根據法律的規定案件中的案情不清晰的或處罰物件不滿14週歲的,我國對這類人員的處罰予以相應的終止。維護我國公民和法律的基本權益,相關的公民也要遵紀守法,不要觸犯相關的行政法律。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事業單位職工被行政拘留要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事業單位職工被行政拘留後,應當按照事業單位相關的規定處理,依嚴重程度處以警告、記過、以及開除的處罰。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法律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
違法動機不是行政處罰的必備條件嗎
一、違法動機不是行政處罰的必備條件嗎?違法動機不是行政處罰的必備條件,行政處罰的必備條件是:1、行為人實施了行政違法行為。2、違法行為侵犯了行政管理秩序。3、行為人具有責任能力。二、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有哪些區別?1、處罰適用前提不同。行政處罰是針對公...
-
行政救濟有哪些
律師解析:行政救濟的途徑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1、行政複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管理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2、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管理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
-
擾亂公共秩序罪會留案底嗎?
律師解析: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與相關國家機關。擾亂公共秩序受到的處罰是屬於違法行為,而不是犯罪行為,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違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