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軍用物資罪怎麼量刑處罰
軍用物資也是受法律保護的一種法益,因此要是出現了盜竊、搶奪軍用物資的情況,那麼達到了規定的標準之後,就會被認定構成犯罪。在我國,涉嫌構成犯罪的話,自然需要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那麼搶奪軍用物資罪該怎麼進行處罰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搶奪軍用物資罪怎麼量刑處罰
1、一般規定
根據刑法第438條第1款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加重處罰事由
犯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裡的情節嚴重,是指盜竊、搶奪重要或者多件武器裝備的;盜竊、搶奪軍用物資數額巨大的;戰時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的;嚴重影響部隊完成任務的;採取破壞性方法盜竊造成部隊嚴重損失的,等等。
3、特別加重處罰事由
犯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而情節特別嚴重的,是本罪的特別加重處罰事由。這裡的情節特別嚴重,是指盜竊、搶奪案件重要武器裝備或者大量武器裝備的;盜竊、搶奪軍用物資罪數額特別巨大的;嚴重影響部隊完成重要任務的;採取破壞性方法盜竊造成部隊特別嚴重損失的等。
二、搶劫罪如何處罰
本法第267條第2款規定:“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263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本法第269條規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269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根據本法第263條的規定,搶劫罪的處罰有兩個法定刑幅度,一個是對一般情形的搶劫罪適用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的較低的法定刑幅度,另一個是對具有法定的八種嚴重情形之一的搶劫罪適用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的較重的法定刑幅度,那麼,對於本法第267條第2款和第269條規定的搶劫罪的處罰,也有這兩個輕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
對於這兩種搶劫罪,沒有其他嚴重情形的,應綜合全案情節,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的法定刑幅度為基礎,裁量決定具體應判處的刑罰:如果有本法第263條規定的八種嚴重情形之一的,應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的法定刑幅度為基礎,綜合全案情節,裁量決定應具體適用的刑罰。
其實還需要作出嚴格的認定,而不能單憑行為人實施了相關行為之後就直接判斷構成犯罪。按照法律中的規定,構成此罪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故意,換言之過失就不能構成此罪。另外在犯罪主體上面要求也是特殊的,即只能由軍職人員身份構成。
-
倒賣軍用物資最判多久?
一、倒賣軍用物資罪判多久?《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條【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非法出賣、轉讓軍隊武器裝備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賣、轉讓大量武器裝備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本罪的構成特體有哪些?1...
-
窩藏、包庇罪既遂一般要怎麼判刑?
一、窩藏、包庇罪既遂一般要怎麼判刑?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加重處罰事由:犯窩藏、包庇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裡...
-
協助組織賣淫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組織賣淫罪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而協助組織賣淫雖不是組織他人賣淫,但卻在組織他人賣淫的犯罪活動中起了重要作用。特別是有些協助者的行為手段惡劣,造成的後果特別嚴重。因而對協助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為予以懲處,有...
-
構成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發票罪怎麼判刑
一、構成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發票罪怎麼判刑?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發票罪的判刑標準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九條【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擅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