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出售假幣罪如何認定

出售假幣罪如何認定

對於出售假幣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其為犯罪。是指行為人明知是假幣,而將其作為一般商品進行交易。實踐中,對出售假幣罪的認定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要是認定不清楚就有可能導致犯罪分子逃脫處罰。究竟對出售假幣罪該如何認定?本站為您解答。

一、出售假幣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區分出售假幣罪與非罪的界限,主要注意以下兩點:

(1)行為人是否“明知”。如果行為人因為上當受騙或出於過失不知其所出售的是偽造的貨幣,其行為不構成犯罪;

(2)數額是否達到較大程度。如果行為人出售偽造的貨幣數額未達到較大程度的,即使有其他嚴重情節也不能以犯罪論處。

(二)本罪的既遂與未遂的界限

本罪屬於行為犯,並不要求有特定結果的發生,因而行為人只要將出售之行為實施完畢,即可構成既遂。由於本罪展選擇性罪名,因而行為人只要將其中任何一種行為而不是三種行為實施完畢都可構成既遂。但出售、購買或者運輸行為也存在一個過程,因此也存在行為人因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未能把行為實施完畢的可能。如行為人在出售或購買偽造貨幣當中正討價還價時被抓獲的,或者行為人在運輸偽造的貨幣途中被截獲的等,都展於犯罪未遂。因此,不能認為行為人一實施出售、購買或者運輸偽造的貨幣的行為就都構成既遂。

二、出售假幣罪的處罰

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三款出售偽造的貨幣,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偽造貨幣並出售或者運輸偽造的貨幣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在對出售假幣罪進行認定的時候,需要充分進行分析,看到該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即要考慮行為人在主觀上是否明知是假幣而進行出售。如果事先不知情,則就不會構成出售假幣罪。同時,我國刑法規定,對出售假幣的,最高可以判處行為人死刑。更多刑法罪名,你可以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

 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走私假幣罪的概念及相關處罰

 持有使用假幣罪的構成要件 

標籤:假幣 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