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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怎麼判刑,吸毒如何處罰?

吸毒怎麼判刑,吸毒如何處罰?

隨著社會發展的高速化與複雜化,涉毒犯罪的方式越來越多也越來越隱蔽。對於自控能力較差的年輕人涉毒是一種較為容易被涉及的犯罪型別。那麼吸毒是否要被判刑,是否有罰款處理呢?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了相關內容。希望能夠解開您心中的疑問。

一、吸毒怎麼判刑

吸毒不是犯罪,不會判刑的。

1、對於吸毒的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對吸毒成癮者需要實施強制戒毒,強制戒毒決定書應當於戒毒人員入所前交給本人。且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三日內通知戒毒人員家屬、單位和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3、強制戒毒期限為三個月至六個月,自入所之日起計算。對強制戒毒期滿仍未戒除毒癮的戒毒人員,可以延長強制,但實際執行的強制戒毒期限連續計算不超過一年。

4、如果只是自己吸毒不構成刑事犯罪,但是有販毒、容留他人吸毒的行為則要承擔刑事責任。

二、吸毒後如何處理

一旦發現吸毒者,家屬、親戚、領導、同事應幫助他們瞭解吸毒的危害性及其嚴重性,讓他們看到吸毒者的面前就是深淵,就是死亡,以此喚醒他們的理性和良知。可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具體措施。

有的出於“好奇”、“好玩”或不相信毒品的魔力而甘願冒險者。必須告誡那些愚昧者,不要輕視毒品的誘惑力,要懸崖勒馬,不要跨越雷池一步。那些出於心理因素的困擾,想借吸毒來尋求一時的欣快以解脫煩惱者,必須明瞭,這種飲鴆止渴、挖肉補瘡的不明智做法,會招來極嚴重的後果。唯一的辦法是進行心理諮詢,以解決心理問題。

吸毒者本人必須猛下決心,立即戒毒,接受必要的治療和康復措施。其家屬要儘快將其送到衛生行政部門認可並批准的正規戒毒機構去戒毒,千萬不要輕通道聽途說的那些不科學的宣傳,如“七世祖傳戒毒祕方”、“幾天內根治毒癮”、“包治心癮”等等。對那些屢教不改、一再吸毒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吸毒者,可由公安部門強行戒毒。

復吸原因多種多樣,概括為心理因素、生理因素和社會因素,其中心癮強烈、打發無聊時光、解除心煩和吸最後1次為導致復吸的主要心理因素 。

軀體脫毒後遺留的稽延性戒斷綜合徵,使戒毒者感到身體不適如失眠、疲勞等是導致復吸的生理因素。受吸毒環境、毒友引誘、勸導等誘惑是引起復吸的主要社會因素。海洛因依賴者的復吸率很高,各種心理治療干預的方法效果很有限。因此,我們應根據依賴者的臨床特徵,採取不同的干預策略,方能提高干預工作的成效。

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有關於“吸毒”的相關內容,相信大家已經對這一問題有了大致的瞭解。在我國,吸毒行為並不構成刑事犯罪,因此也就不會被判刑。但此時還是會給予吸毒人員治安管理處罰,並強制戒毒。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

標籤:判刑 處罰 吸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