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與侮辱行為有什麼區別
(1)行為的嚴重程度不同。構成侮辱罪的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行為;民事侵權的侮辱行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40條第1款規定,僅限於“造成一定影響”的侮辱行為。
(2)行為的物件不同。侮辱罪的物件只能是自然人;而民事侵權侮辱行為的物件可能為法人。
《民法通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01條規定“法人享有名譽權”:“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眾、法人的名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40條第2款規定:“以書面、口頭形式詆譭、誹謗他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侮辱法人的名譽可以構成民事侵權行為,而不構成侮辱罪。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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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和主刑有什麼不同
律師解析:區別在於,主刑針對主觀人身;附加刑針對客觀權利;主觀人身具有主觀唯一性,所以只能有一種主刑單獨使用;附加刑具有客觀不確定和多變性,所以可以單獨和聯合使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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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形屬於自首
律師解析:以下情形屬於自首:1、犯罪後自行投案承認並交代犯罪事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2、歸案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3、歸案的罪犯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掌握的或判決確定的罪行屬不同種罪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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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構成非法銷售專用竊照器材罪
律師解析:符合以下要件確定構成非法銷售專用竊照器材罪:(一)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二)主觀要件:主觀上表現為故意;(三)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間諜專用器材的管理秩序;(四)客觀方面:客觀上表現為非法銷售竊照專用間諜器材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非法生產、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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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才構成非法提供精神藥品罪?
律師解析:符合以下要件才構成非法提供精神藥品罪:1.主體為依法從事生產、運輸、管理、使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的人員和單位;2.在主觀上表現為故意;3.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向吸毒者提供國家規定管制的能夠使人成癮的精神藥品的行為;4.客體是國家對精神藥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