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管轄地可以約定嗎
仲裁1.3W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仲裁案件中勞動仲裁管轄地是什麼?
勞動仲裁管轄地中,勞動爭議發生後,大家首先都會想到申請勞動仲裁,但是該向哪個地方的勞動仲裁委申請呢?或者說向哪個地方的勞動仲裁委提出申請比較有利於已方訴訟呢?筆者建議通過以下幾個方面來對照確定:1、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這裡的用人單位所在地指的是用人單位的註冊地,用人單位的註冊地與經營地不一致的,則由經營地管轄;
2、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3、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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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決不予執行或被撤銷區別是什麼
一、仲裁裁決不予執行或被撤銷區別是什麼(一)提出請求的當事人不同有權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申請的當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當事人,不論其是仲裁裁決確定的權利人還是義務人;而有權提出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只能是被申請執行仲裁裁決的一方當事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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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還可以起訴嗎?
一、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還可以起訴嗎?勞動裁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後,一般情況下不能再向法院起訴。對實行一裁終審的勞動爭議所作出的裁決,用人單位在可以在收到生效勞動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仲裁,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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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問題怎麼處理
律師解答:協商、調解、仲裁、訴訟。律師解析:針對合同糾紛,解決問題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1、協商解決;2、通過第三者調解解決;3、申請仲裁: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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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決的種類有哪幾種?
一、仲裁裁決的種類有哪幾種?(1)先行裁決,也稱部分裁決。是仲裁庭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就已查明的部分事實和爭議中的一部分問題所作出的裁決。先行裁決同終局裁決的效力相同,後來的終局裁決不得就已先行裁決的事項作再次裁決。(2)最終裁決。最終裁決也稱終局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