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裁決的期限包括哪些?
包括仲裁的執行期限以及仲裁的申請撤銷期限。商事仲裁因為在解決糾紛中具有快捷性、實用性、專業性和高效性,已成為國際通行的經濟糾紛解決方式。仲裁時效是指權利人向仲裁機構請求保護其權利的法定期限,也即權利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行使權力,即喪失提請仲裁以保護其權益的權利。
我國仲裁一般應在仲裁庭組庭之日起4個月內作出裁決,簡易程式的一般為組庭之日起至75天做出裁決,且仲裁是一裁終局。《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74條規定:“法律對仲裁時效有規定的,適用該規定。法律對仲裁時效沒有規定的,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民事訴訟法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請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應當在執行通知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書面申請。
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第60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撤銷裁決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撤銷裁決或者駁回申請的裁定。
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性,一經作出即約束雙方當事人,不得隨意更改。為了保證仲裁機構裁決的正確性和合法性,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使得錯誤的而又具有效力的裁決得到糾正,《仲裁法》賦予人院對仲裁裁決的司法監督權,允許人民法院在出現法定情形。
但是,撤銷仲裁裁決應當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人民法院一般不主動行使司法監督權而撤銷裁決(除非仲裁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我國《仲裁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1)沒有仲裁協議的;
(2)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式違反法定程式的;
(4)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一般限於仲裁程式上的缺陷或者仲裁員的不正當行為,對裁決實體問題錯誤申請撤銷裁決有著非常嚴格的條件限制(對於涉外仲裁裁決,實體問題根本不能構成申請撤銷裁決的理由)。並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當事人要承擔裁決有法定撤銷事由的舉證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仲裁法》對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期限作出了明確規定,即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超過此期限,人民法院則不再受理當事人撤銷裁決的申請。因此,裁決具有法律規定可以撤銷情形的,當事人一定要在法律規定的上述有效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申請撤銷仲裁是需要具備一定的法定條件,如沒有仲裁協議,仲裁程式違法,仲裁機構採用虛假證據等,此時需要注意的是,撤銷仲裁裁決申請期限也是有著十分嚴格的規定的,要及時的行使自己的權利。
-
治安拘留對子女的影響有哪些?
一、治安拘留對子女的影響有哪些?治安拘留通常對子女沒有影響。治安拘留是屬於行政處罰並不是刑事處罰,所以對子女沒有任何影響,子女是不需要承擔相應責任的。一般來說,例如考公務員、事業編、參軍等都會要求進行資格稽核,主要審查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
-
民事訴訟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一、民事訴訟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1、民事訴訟時效從兩年延長至三年。2、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根據特別規定優於一般規定的原則,優先適用特別規定。3、考慮到如果權利人知悉權利受到損害較晚,以致訴訟時效...
-
民事糾紛起訴費收費標準
提起民事訴訟需要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支付案件受理費,具體標準如下所述:(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
-
個人非法侵佔國家財產的怎麼辦
一、個人非法侵佔國家財產的怎麼辦?個人非法侵佔國家財產的以職務侵佔罪定罪,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非法侵佔國家財產的,以貪汙罪定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