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形下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一、什麼情形下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1、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惡意磋商是在缺乏訂立合同真實意願情況下以訂立合同為名目與他人磋商。其真實目的可能是破壞對方與第三方訂立合同,也可能是貽誤競爭對手商機等。
2、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依誠實信用原則,締約當事人負有如實告知義務,主要包括:告知自身財務狀況和履約能力;告知標的物真實狀況(包括瑕疵、效能、使用方法等)。若違反此項義務,即構成欺詐;若因此致對方受到損害,應負締約過失責任。
3、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二、締約過失責任的賠償範圍有哪些
1 、固有利益的賠償範圍
固有利益是民法典和侵權法共同保護的物件,它與正在締結的合同本身無關,它是相對獨立的。固有利益若受到侵害,即使合同成立並得到履行也無法恢復,因而必須通過締約過失責任來予以救濟。固有利益的損害在締約過失責任中主要是於締約之際未盡保護義務而致相對方人身權、財產權的損害,應由加害人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為最高限額問題。
固有利益賠償範圍主要指賠償身體、健康、生命喪失等的損害或損失。基本內容一般應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等的賠償。此外致殘的還應包括殘疾人生活補償補助費、殘疾用具費損失、被扶養人扶養來源喪失的損失等賠償,致死的還應包括喪葬費的損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扶養來源喪失的損失等賠償。
有人提出固有利益是否包括精神利益的問題, 固有利益不應包括精神利益,因為在締約過失責任中,精神損害賠償難以確定,法律亦無明文規定,且締約過失責任的本質是對信賴利益的保護,倘若締約過失責任包括了精神損害賠償,無疑過分擴大了適用範圍,加重了過錯方的責任,不利於交易的進行。故就固有利益損失中的人身損失而言,不應包括精神損害賠償,而限於對身體健康造成的損害賠償。
2 、信賴利益的賠償範圍
信賴利益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而直接損失主要包括:
(1)締約費用,如為了訂約而赴實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2)準備履約和實際履約所支付的費用,如運送標的物至購買方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3)因締約過失導致合同無效、被變更或被撤銷所造成的實際損失;(4)因身體受到傷害所支付的醫療費等合同費用;
(5)因支出締約費用或準備履約和實際履行支出費用所失去的利息等。
間接損失主要包括:
(1)因信賴合同有效成立而放棄的獲利機會損失,亦即喪失與第三人簽訂合同機會所蒙受的損失;
(2)利潤損失,即無過錯方在現有條件下從事正常經營活動所獲得的利潤損失;
(3)因身體受到傷害而減少的誤工收入;
(4)其他可得利益損失。
締約過失責任產生是基於在簽訂合同的過程當中,其中一方當事人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從事一些行為,所以導致需要承擔責任。具體點來說,比如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一些非常重要的事實,從而簽訂合同的,就需要按照《民法典》規定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
起訴主張合理的違約金訴訟費用有哪些?
一、起訴主張合理的違約金訴訟費用有哪些(一)案件受理費;(二)申請費;(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二、主張違約金的起訴狀應載明哪些基本內容(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
-
對經濟仲裁文書不服怎樣辦?
一、對經濟仲裁文書不服怎樣辦?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超過六個月期限的,法院將不再受理審查。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1、沒有仲裁協議的;2、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
-
民事訴訟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一、民事訴訟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1、民事訴訟時效從兩年延長至三年。2、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根據特別規定優於一般規定的原則,優先適用特別規定。3、考慮到如果權利人知悉權利受到損害較晚,以致訴訟時效...
-
非法盜採沙石能否給於治安處罰
一、非法盜採沙石能否給於治安處罰非法盜採沙石的行為時可能會給予治安處罰的。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在鐵路線路、橋樑、涵洞處挖掘坑穴、採石取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因此,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