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舉證期限一般多少天
一、民事案件舉證期限一般多少天
人民法院應當在審理前的準備階段確定當事人的舉證期限。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商,並經人民法院准許。
人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第一審普通程式案件不得少於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於十日。
舉證期限屆滿後,當事人對已經提供的證據,申請提供反駁證據或者對證據來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進行補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確定舉證期限,該期限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二、延長舉證期限的情形
(一)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這是舉證期限的延長的必備條件。
所謂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指當事人及其律師因客觀的、無法克服的困難,不能在法院確定的舉證期限內收集和向法院提交證據。其困難可能是證人外出尚沒有找到,收集有關證據材料尚需時間,也可能是有關部門不予配合,對方當事人的阻礙等。
如屬有關部門不予配合,對方當事人的阻礙等情形的,當事人可依據《民訴法》和《證據規則》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包括國家有關部門儲存的檔案材料、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的材料等情形。
無論如何,當事人須在舉證期限延長申請書中詳細載明,適當時並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二)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舉證之申請,此謂舉證期限的延長的形式要件。
民事訴訟期間的延長一般以當事人申請為限,而舉證期限的延長則完全以當事人申請為原則,法院不依職權確定期間的延長。
而且當事人必須在舉證期限內向法院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否則,視為當事人同意法院先前指定的舉證期限,超過舉證期限未申請期限的延長,亦未提供證據的,視為當事人放棄舉證,其法律後果為證據失權。
當事人須在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內向法庭提交證據,若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在無法提供,需在舉證期限屆滿前向法庭提出書面申請。只要有理由的,法院一般都會給予適當延長舉證期限,且延長舉證期限不是必須以一次為限。這就要求我們在舉證時需跟法官保持溝通,積極舉證,舉證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及時提出延長舉證期限的書面申請。
-
申訴能夠直接啟動再審程式嗎?
一、申訴能夠直接啟動再審程式嗎?申訴與再審是不同的,向檢察院申訴不能直接啟動再審程式。符合申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該重新審判,而不是再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
-
被告起訴以後要多長時間開庭?
一、被告起訴以後要多長時間開庭?人民法院的開庭時間是根據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調查以後再決定的,沒有明確的時間規定起訴後需要多長時間開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如下:1、第一百八十一條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
-
經偵辦案時間有什麼規定麼?
最近幾年,非法集資、電信詐騙等經濟案件頻頻發生,給人民的財產安全帶來巨大威脅。公安局經偵大隊是負責辦理經濟案件的主要部門,那麼經偵辦案時間有什麼規定麼?受案範圍包括哪些?本站小編通過整理的這篇文章,好好的給大家分析一下。一、受案範圍根據《刑法》、《刑事...
-
對方全責被害方起訴划算嗎?
一、對方全責被害方起訴划算嗎?是否划算就要由自己來確定,自己不滿意賠償就可起訴追加賠償,直到自己滿意為止。由此造成的財產損失都是可以要求對方承擔賠償的,如果對方拒絕的話,本人可以選擇提起訴訟,訴訟費用是可以選擇要求對方承擔的。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