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審理和發回重審區別是什麼?
一、繼續審理和發回重審區別是什麼?
二審法院開庭審理,一般情況下都是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後,二審法院會擇期開庭審理。二審法院判決或者裁定後是終審判決,當事人不得再上訴或者申訴。
而二審法院發回重審則是:二審法院接到當事人上訴一審法院轉來的一審材料,經過審查一審對案件的審理情況,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的案件事實不清,案件的證據也不足;或者一審法院的審理和或判決違反了法律規定的程式,可能影響到該案件正確判決;或者一審判決遺漏當事人、訴訟請求等四種事由。二審法院據此認為一審法院審理和判決都有很多的問題。為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二審法院因此作出撤銷一審判決的裁定,將案件發回一審法院進行重新審理。
二審法院發回重審後,一審法院必須重新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同時,新組成的合議庭經審理並判決或者作出裁定後,當事人對判決或者裁定不服,仍然可以再次上訴。
二、二審發回重審的情形有哪些?
二審程式中發回重審的情形:
1、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2、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3、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4、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在一審中未參加訴訟,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予以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5、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後,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併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綜上所述,在民事訴訟中,如果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可能會提出上訴,這樣法院會啟動二審程式,如果法院受理,則繼續對案件開庭審理,而法院不予受理,會將案件發回原來的一審法院重新審理。發回重審在法律上有適用的情形。
-
高XX訴尹XX、王XX、王XX、尹XX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二審民事裁定書
上訴人(原審被告)高XX,男,漢族,現年52歲,武都區洛塘國小教師,住武都區。委託代理人李XX、劉霞,甘肅階州律師事務所律師。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尹XX,女,漢族,現年28歲,農民,住武都區。被上訴人(原審被告)王XX,男,漢族,現年17歲,洛塘中學學生,住武都區。被上訴人(原審被告)王XX,男,漢族,現年40...
-
對方全責被害方起訴划算嗎?
一、對方全責被害方起訴划算嗎?是否划算就要由自己來確定,自己不滿意賠償就可起訴追加賠償,直到自己滿意為止。由此造成的財產損失都是可以要求對方承擔賠償的,如果對方拒絕的話,本人可以選擇提起訴訟,訴訟費用是可以選擇要求對方承擔的。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
-
上訴後民事案件發回重審的情形有哪些
一、上訴後民事案件發回重審的情形有哪些?①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②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③對當事人在一審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
-
民事案件中發回重審的情形包括什麼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民訴意見》的規定,發回重審的情形有以下幾種:(1)二審程式中發回重審的情形。①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民事訴訟法》第l53條的規定)②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