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開庭到第二次開庭多久時間?
一、第一次開庭到第二次開庭多久時間?
第一次開庭到第二次開庭多久時間,並沒有做出限制性的規定,是由主審法官來確定的。具體開庭時間以及是否需要第二次開庭,是由主審法官確定的。
民事審判審限指從民事訴訟案件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必須遵守的期限。無論是法院直接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還是由簡易程式轉為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審限一律從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
二、怎樣做開庭準備
1、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對於被告人未委託辯護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託辯護人,或者在必要的時候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附:申請刑事法律援助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申請表》;(原件1份)
(2)犯罪嫌疑人的親屬等應當提交相關的身份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
(3)經濟狀況證明,人民法院依法為被告人指定辯護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除外;(原件2份)
(4)申請事項依法在本區審理或者處理的相關證據;(影印件1份,驗原件)
(5)犯罪嫌疑人已被偵查機關傳訊或採取強制措施的證明,但人民法院依法為被告人指定辯護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除外;(影印件1份,驗原件)
(6)與申請事項和請求相關的案件材料。(影印件1份,驗原件)
2、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
3、公開審判的案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佈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在當代的社會處理,民事型別案件的時候,可能有一些案件相對來說是比較複雜的,所以通過第1次開庭審理完畢之後不能夠使人清楚案件的情況,所以是需要再次進行第2次開庭審理。至於兩次開庭審理的間隔時間多長時間,我們國家法律當中並沒有做出明確的限制的。
-
訴前財產保全對案件的影響是什麼?
一、訴前財產保全對案件的影響是什麼?所謂訴前財產保全,也就是訴前保全,是指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所採取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與訴前財產保全有關的民事爭議必須有...
-
非訴案件合議庭的適用情形是怎麼規定的
一、非訴案件合議庭的適用情形是怎麼規定的?非訴案件合議庭的適用情形是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八條審判組織依照本章程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
-
民事執行司法解釋有哪些?
民事執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程式,採取法定的執行措施,強制義務人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裁定或其他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的活動。民事執行也稱民事強制執行或者強制執行,是指國家機關依債權人的申請,依據執行根據,運用國家強制力,強制債務人...
-
追償權是否需要另行起訴?
一、追償權是否需要另行起訴?追償權不需要另行起訴,涉及擔保的連帶責任,通常可以要求法院在判決書中明確追償而無需另行起訴。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於請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