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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賠償法律法規

網購業的發展也帶動了快遞業的迅速發展。由於多個快遞公司的競爭,一些快遞公司在不能保證快遞質量只保證速度的情形下來吸引顧客。這種不保證質量的情況使得快遞頻頻丟失和損壞,而作為消費者應該受到哪些法律法規的保護呢快遞賠償法律法規是怎樣的,小編帶你來看看。

快遞賠償法律法規

快遞賠償法律法規

依據《<快遞服務>郵政行業標準》“附錄a”關於賠償的規定,因快件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可以索賠,由於顧客的責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快件損失的、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損失的(保價快件除外)、或者顧客自交寄快件之日起滿一年未查詢又未提出賠償要求的除外。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壞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使用者的約定予以賠償。企業與使用者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於購買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

對於損毀的賠付標準,快遞服務組織與顧客之間有約定的應從約定,沒有約定的可按以下原則執行:

a)完全損毀,指快件價值完全喪失,參照快件丟失賠償的規定執行;

b) 部分損毀,指快件價值部分喪失,依據快件喪失價值佔總價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丟失賠償額度的相同比例進行賠償。

快件丟失賠償應主要包括:

a) 快件發生丟失時,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

b) 購買保價(保險)的快件,快遞服務組織按照被保價(保險)金額進行賠償;

c) 對於沒有購買保價(保險)的快件,按照郵政法、郵政法實施細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我國《郵政法》規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質的物品的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可以這樣認為,郵政專營權僅適用於郵政向社會提供普遍服務的通訊等領域。由於新興的物流業務不屬於郵政普遍服務的範疇,所以郵政物流業務自始就不受郵政法的調整。

因此,郵政物流企業在面向市場時,要轉變觀念,要用競爭的眼光看待物流業務。在運作物流業務的過程中,要以一名運動員的身份介入到物流市場的競爭中。當然,物流作為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一個重要的產業,主要受我國民商法、合同法、行政法、交通法等法律法規的調整。因此,郵政物流企業在實務操作的過程中,就要依靠上述相關法律法規,逐步規範郵政物流業務的發展。

快遞賠償法律法規雖然還不是很完善,但是對於一個比較新的行業,國家也不斷的在對出現的問題進行立法的工作。一般在出現快遞件丟失的情況下,不要接受快遞公司一些不合規定的賠償,要依照上文所規定的法律法規,要求快遞公司進行合理的賠償。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