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交通事故當事人陳述材料怎麼寫?

交通事故當事人陳述材料怎麼寫?
律師解析:當事人陳述應當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車牌,事發時的情況,駕駛人採取的措施,以及行駛的車速和行駛的車道,以及對事故責任的看法等等。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陳述,是對事故認定的材料之一,因此無論是交通管理部門,還是當事人都是需要重視的。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