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過了時間怎麼辦
1、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職工自己超過了工傷認定時效,無法申請工傷賠償,但可以以人身損害,主張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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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期間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嗎
律師解析:工傷期間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是不合法的。用人單位不能以裁員、無過錯性辭退的方式來與工傷期限的員工解約;如果工傷期限已經經過,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單位才能以無過錯性辭退等方式與員工解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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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樣投訴工傷糾紛
律師解答:投訴,協商、申請勞動仲裁等。律師解析:出現勞動糾紛時,勞動者可以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也可以通過協商、申請勞動仲裁等方式維權。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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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工傷,但是工傷認定的申請時間要多久
律師解析:申請工傷認定的時效是發生工傷後,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可以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情況特殊的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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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糾紛仲裁咋處理
律師解答:依具體情況。律師解析:工傷待遇糾紛案件,按以下情形處理:(1)如果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工傷職工和用人單位,就工傷賠償問題產生爭議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