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申請是否有時限
我國《工傷保險條例》對工傷認定申請時限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具體如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
工傷鑑定標準十級是本人工資嗎
律師解析:工傷鑑定十級的部分賠償的標準是按本人工資來進行計算的,例如十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就是7個月的本人工資。而勞動者解約後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則是按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來計算的。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
-
職工交通事故負全責是否可以申請工傷
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且在交通事故中承擔全部的責任,職工是無法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才能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
-
已有車禍賠償還能否申請工傷賠付
律師解析:如果工傷事故是由於第三人傷害行為造成的,勞動者可以向法院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也可以申請工傷賠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
-
發生工傷時是怎麼確定賠償的
律師解析:發生工傷時確定賠償的方法:若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十級以下的,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等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間的原工資福利待遇;若在十級以上的,依法賠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等。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