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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欺詐賠償

買賣合同欺詐賠償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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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欺詐防範

買賣合同漏洞及欺詐的防範  買賣合同漏洞及欺詐的防範    
1. 訂立合同前應儘可能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有關資訊。      
訂立合同前應對對方的法律地位、經營範圍、資信狀況以及近期的經營業績、商業信譽進行必要的考察,如當事人自己進行了解有困難,可以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查詢,並且可以通過對方同行業或相關企業進行了解。另外定作人應對承攬人是否擁有完成承攬任務的裝置條件、技術能力、工藝水平進行了解。
    
2. 對代理人簽訂合同應對其代理權進行了解。  對於對方業務員或經營管理人員代表其單位訂立的合同,應注意瞭解對方的授權情況,包括授權範圍、授權期限、所開立介紹信的真實性,對非法定代表人的高階管理人員,如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等,應瞭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權。      

3. 訂立承攬合同,必須特別注意對質量驗收標準的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