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間斷了七年如何補交
社保糾紛2.52W
律師解析:社保中間斷了七年,如果參保人員有用人單位的,可由用人單位代為補繳,用人單位可以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並按核定的數額補繳社保費用;如果參保人員沒有用人單位的,則可以自行前往社保經辦機構,按照核定的數額來補繳。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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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律師解析: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如果是有單位的,則由單位負責參保並代扣代繳個人部分,單位繳納單位部分;如果無單位,則由自己繳納。一般來說,個人8%,單位20%。個人繳費的,居民可在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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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每個月返還多少錢
律師解析:社保卡里返的錢是自己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及按照國家規定單位繳費部分劃到醫保個人賬戶的金額合計。以北京為例,用人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劃入個人賬戶規定如下:(一)不滿35週歲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0.8%劃入個人帳戶;(二)35週歲以上不滿45週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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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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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的目的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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