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會撫養費標準是怎樣的?
社會撫養費是在不符合生育計劃規定時需要繳納的罰金叫做社會撫養費,具體的繳納標準根據不同城市的經濟水平發展稍有不同,作為江蘇省的大城市南京市在社會撫養費的標準是什麼樣的,下面就來解決“南京社會撫養費標準是怎樣的?”這個問題。
南京社會撫養費標準是怎樣的?
不符合《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男女雙方應當分別依照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以子女出生前一年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計徵的基本標準。
1、不符合規定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按照計徵基本標準的4倍至8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2、非婚生育的,按照計徵基本標準的0.5倍至8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3、重婚生育的,按照計徵基本標準的6倍至9倍繳納社會撫養費。
一、城鎮居民:
2015南京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6103.62元
2016南京城鎮居民超生罰款約為18.4萬—36.9萬元(合法已婚)
各種情形的罰款金額如下:
1、多生育一個子女的,罰款約18.4萬元;
2、多生育二個以上子女的,罰款約23萬—36.9萬元;
3、非婚生育一個子女的,罰款約2.3萬—9.2萬元;
4、非婚生育二個以上子女的,罰款約23萬—36.9萬元;
5、重婚生育的,罰款約27.7萬—41.5萬元。
二、農村居民:
2015南京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9482.91元
2016南京農村居民超生罰款約為7.8萬—15.6萬元(合法已婚)
各種情形的罰款金額如下:
1、多生育一個子女的,罰款約7.8萬元;
2、多生育二個以上子女的,罰款約9.7萬—15.6萬元;
3、非婚生育一個子女的,罰款約9700—3.9萬元;
4、非婚生育二個以上子女的,罰款約9.7萬—15.6萬元;
5、重婚生育的,罰款約11.7萬—17.5萬元。
南京社會撫養費標準是怎樣的?根據城鎮以及農村地區的情況不同繳納金額不一樣。一般來說是根據各個地區的可支配收入來計算標準的。對於社會撫養費繳納的罰金情況還有所不同,有的是因為多生育兩個以上子女的,有的是因為重婚生育的,繳納的金額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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