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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侵權責任承擔責任的方式是什麼

一、施工侵權責任承擔責任的方式是什麼

施工侵權責任承擔責任的方式是什麼

(一)返還財產

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被撤銷後,應當返還財產。執行返還財產的方式是折價返還,即承包人已經施工完成的工程,發包人按照“折價返還”的規則支付工程價款。主要是兩種方式:一是參照無效合同中的約定價款;二是按當地市場價、定額量據實結算。

(二)修理

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三)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是指合同當事人由於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財產上的損失時,由違約方依法或依照合同約定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四)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

二、施工員職責是什麼

(一)專案施工員是專案工程分階段的安全生產負責人,對所管的分部工程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二)專案施工員應熟悉掌握有關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幫助督促生產班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本工種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

(三)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四)安排施工前,應將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詳細向施工班組進行書面安全交底,對施工環境應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督促班組執行。

(五)對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應及時制止,對堅持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有權暫停工作直至改正為止。

(六)班組人員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和保護現場,並配合有關人員的調查處理。

所以通過對施工侵權責任承擔責任的方式的瞭解後,大家可以更清楚的知道只要發生了侵權行為,那麼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當然在實際生活中如果想避免類似的情況發生的話,那麼就儘量要做好防範措施,尤其是具有安全隱患的物品,要定期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