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程式怎樣走的
一、工傷鑑定程式怎樣走的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鑑定費。
4、鑑定辦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15起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二、工傷鑑定要提交的材料
(一)職工個人的工傷認定申請書;
(二)受傷害職工的有效身份證明;
(三)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材料;
(四)用人單位事故調查報告書(個人申報的不必提供);
(五)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
(六)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初診病歷、住院病歷,屬職業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鑑定書。
(七)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三、工傷鑑定的期限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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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必須工傷鑑定本人去嗎?
一、法律規定必須工傷鑑定本人去嗎?法律規定必須工傷鑑定本人去,因為只有這種情況下才能夠確定具體的傷殘程度。工傷鑑定的時間工傷鑑定機構工作人員通知,工傷鑑定一般來說都需要15天到60天左右的時間,當然,不排除有時候工傷案情比較複雜,需要調查取證致使時間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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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下來公司上訴該怎麼辦?
一、工傷鑑定下來公司上訴該採取什麼措施?1、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式其作出的裁決如果一方不服都有權利向人民法院起訴注意是起訴並不是上訴,如果一審法院作出判決後還不服還可以進行上訴所以用人單位如果想故意拖延訴訟時間是沒有好辦法的,因為起訴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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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如何工傷傷殘鑑定?
1)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2)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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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工傷鑑定後怎麼辦?
一、做了工傷鑑定後怎麼辦?1、工傷鑑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和醫療補助金,等等。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