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職業病鑑定需要哪些材料
根據《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91號)第21條的規定,進行職業病診斷需提交以下材料: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查結果、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相關的個人劑量檢測檔案等。
由於上述資料有些是用人單位掌握的,職工個人無法提供,所以該辦法第24條規定:“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時,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所在的用人單位提供其掌握的本辦法第21條規定的職業病診斷資料,用人單位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的10日內如實提供。”
-
骨折工傷鑑定九級的標準是什麼?
一、骨折工傷鑑定九級的標準是什麼?骨折工傷鑑定九級的標準是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如癲癇輕度;中毒性周圍神經病輕度感覺障礙;腦挫裂傷無功能障礙;開顱手術後無功能障礙者;顱內異物無功能障礙;頸部...
-
離職後工傷鑑定還有用嗎?
一、離職後工傷鑑定還有用嗎?離職後進行工傷鑑定,顯然是有用的。職工工傷辭職後工傷鑑定還有用,可以根據鑑定結果享受《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相關待遇。如果在職時繳納了工傷保險的,那麼,由社保局工傷保險基金按照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傷殘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按照傷殘...
-
17年手指工傷鑑定標準是什麼?
一、20年手指工傷鑑定標準是什麼?17年手指工傷鑑定標準是:如果只是指骨外傷的話,是不能鑑定到傷殘的,只有出現骨折了,才能評得上傷殘十級的。結合《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傷殘等級大約在10級左右吧,具體的結果要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
-
申請法定程式的工傷鑑定怎樣做?
一、申請法定程式的工傷鑑定怎樣做?工傷鑑定是在工傷認定之後的程式,工傷認定決定作出後,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