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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工傷鑑定還有用嗎?

離職後工傷鑑定還有用嗎?

一、離職後工傷鑑定還有用嗎?

離職後進行工傷鑑定,顯然是有用的。職工工傷辭職後工傷鑑定還有用,可以根據鑑定結果享受《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相關待遇。如果在職時繳納了工傷保險的,那麼,由社保局工傷保險基金按照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傷殘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按照傷殘等級一次性支付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如果,在職時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那麼,所有費用按照傷殘等級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傷殘等級的補助金相關額度由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具體規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二、工傷鑑定的程式

1.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鑑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鑑定審批表》於每週一、二、三、五來做鑑定。

3.鑑定辦對鑑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後,交納200元鑑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託診斷後,再來鑑定。

4.鑑定辦於每週四定期召開鑑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並予以公佈。

5.自鑑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後,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鑑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如果勞動者是在用人單位從事勞務工作時遭受的工傷,用人單位應當進行賠償。用人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我國的工傷賠償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不依法進行賠付的話,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行政訴訟,會給公司的運營帶來非常不好的影響,可以使公司遭受更大的經濟損失。

標籤:工傷 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