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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長沙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一、長沙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2022長沙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今年,湖南的高溫津貼標準還沒有調整,目前執行標準為每人最低為150元/月,如需按天數折算高溫補貼,每人每天不低於6.9元。

根據《湖南省勞動合同條例》,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應當在7、8、9三個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今年我省的夏季高溫津貼仍按照去年下發的有關通知標準發放,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不能低於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

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提高高溫津貼而扣減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高溫津貼計入用人單位工資總額,所需資金按現行工資發放渠道解決。對個人按照省政府規定取得的高溫津貼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標準發放的部分併入“工資、薪金所得”專案計徵個人所得稅。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醒,廣大用人單位需按照高溫津貼的標準和發放辦法,及時做好發放高溫津貼等工作準備,加強高溫天氣勞動保護

二、《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夏季高溫勞動保護工作的緊急通知》

1、高溫補貼發放時間為7月到9月,共3個月。

2、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最低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

3、高溫補貼發放物件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物件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高溫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5、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溫補貼

只要工作環境的溫度高於33℃,就算是在室內工作的勞動者也能獲得相應的高溫補貼,具體的金額不得低於政府規定。如果用人單位私自剋扣勞動者的高溫津貼或者以防暑物資代替的,各位勞動者都有權拒絕並要求用人單位如實發放高溫津貼。

標籤: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