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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貸款和冒名貸款的區別是什麼?

借名貸款和冒名貸款的區別是什麼?
律師解析:冒名貸款是使用者本人不知情,但是使用者需要承擔還款責任。
冒名貸款在廣義的分類中包含了借名貸款。借名貸款是使用者本人知情,另一方使用使用者的名義去申請貸款,這樣雙方都需要承擔還款的責任。
本質來說,借名貸款的情節是更嚴重的。不管是冒名貸款還是借名貸款,對於使用者本人來說都會需要承擔還款責任。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專案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檔案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