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與轉繼承的區別是什麼
一、繼承人死亡的時間不同。代位繼承是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或與被繼承人同時死亡;轉繼承是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在繼承活動開始之後,遺產處理之前死亡。
二、繼承的內容不同。代位繼承是繼承人的子女直接參與對被繼承人遺產的分割,與其他有繼承權的人共同參與繼承活動;轉繼承的繼承只能對其法定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進行分割,不能與被繼承人的其他合法繼承人共同分割被繼承人的遺產。
三、繼承人的範圍不同。代位繼承只能發生與被繼承人有直系血親或擬製血親的子女範圍內,如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且不受輩份限制,均可成為代位繼承人;轉繼承人卻不僅限於有直系血親或擬製血親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範圍內,由於轉繼承是繼承繼承人的遺產,因此,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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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更改遺囑是否有效
無效。《繼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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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財產如何繼承
“再婚家庭財產如何繼承”:夫妻再婚後取得的財產如無約定則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一方去世,則應當將一方的份額先析產,然後再由繼承人繼承。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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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棄遺產反悔的期限多長
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也就沒有期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49條同時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後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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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經解除關係的養女有繼承權嗎
已經解除收養關係的養女,即已解除法律擬製的血親關係,故不再享有繼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九條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