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車位能買嗎,怎麼購買
人防工程是為了提高城市的防護能力而建設的地下防護建築,為了緩解停車難的問題,現在的小區一般都會將地下的人防工程改建成地下車位,那麼,人防工程車位能買嗎?今天本站小編就來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人防工程的停車位能否買賣的問題。
一、人防工程車位可否買賣?
買家購買地下車位和購買住房一樣,也是有獨立產權的,但並非所有車位都能出售,如停車場屬於“人防工程”,是不允許出售的,更不能辦理產權證。車庫的某些空間屬於“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國家強制配套的市政公用設施,不能進行買賣、交易、贈與等產權轉移活動,以保證市政公用設施的性質不發生改變,也就是說禁止開發商銷售屬於“人防工程”的地下車位。
“人防工程”的車庫,其產權不是開發商的,但現實中確實有開發商出售“人防工程”車位的使用權。開發商要銷售其中車位,必須先取得人防部門的許可,才可以轉讓其使用權,同時,業主不能取得車位的產權。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類似車庫沒有事先取得人防部門的許可,業主購買的使用權將得不到法律保護;換句話說,萬一哪天人防部門要啟用這一工程,消費者將得不到補償。因此,消費者在購買此類車位時,一定要向開發商要求人防部門的書面許可。
二、如何識別小區停車位產權?
1、停車場在小區房屋銷售時未按公建面積公攤,車位產權應歸開發商所有。開發商有權對業主出售,此時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應受到法律保護。
2、開發商在銷售小區房屋時已將地下停車場按公建面積分攤給了全體小區業主的,從法律上講,該車位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與個別業主簽訂停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
3、地下停車場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儘管該面積未分攤給全體業主,但開發商也無權出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鐵路、公路、電力設施、電信設施和油氣管道等基礎設施,依照法律規定為國家所有的,屬於國家所有。《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第九條規定:“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因此可知,人防車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門代表國家行使所有者權能,該類車位不可以辦理產權證,所有權既不屬於開發商,也不屬於全體業主。
人防工程車位能買嗎?通過小編的介紹,可以知道,人防工程屬於國家公有的建築設施,平時可以他用,但是禁止買賣,投資者有權對其出租,出租的收益投資者所有。人防工程費用已被小區所有業主公攤的,小區所有業主為投資者,如果沒有列入公攤,則開發公司為投資者,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荊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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