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監護人資訊怎麼填?
一、家長監護人資訊怎麼填?
只要父母都在,那麼一般就是父母,填寫父母的名字就可以了;要落實到監護人的姓名。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二、監護人的職責是什麼?
監護人的職責包括人身監護和財產監護兩個方面。對未成年人的人身監護,以教養、保護為目的。對被宣告為無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以保障其本人及社會的安全,並促其恢復健康為目的。至於財產監護,監護人得依法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監護人為法律行為。
《民法典》
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並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綜合上面所說的,監護人一般都是自己的父母,只要照實填寫就可以了,監護人對於被監護人來說是特別重要的,因為在學校只要是被監護人出了什麼事情,那麼監護人就必須要承擔責任,所以,當父母的一定要履行好自己責任,給孩子一個充滿愛的童年。
-
離婚不付撫養費嗎這種行為是正確的嗎?
對於離婚之後,作為父母來講,應該是對孩子還是會有撫養權的,那麼如果有人想問離婚不付撫養費嗎這種行為是正確的嗎?根據我們國家婚姻法的規定,這種行為顯然是不正確的,作為即使是離婚的父母,也應該會對孩子有撫養義務。詳情看下面的文章。法院判決對方支付撫養費,並且子...
-
離婚後子女撫養費是固定的嗎
撫養費是在男女雙方離婚後,不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需要向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支付一定子女日常生活所需的開銷。一般來說,撫養費只需支付到未成年子女成年即可停止支付。那麼,離婚後子女撫養費是固定的嗎,我國婚姻法關於撫養費的金額是如何規定的呢?一、數...
-
離婚要怎麼要孩子的撫養權
一、離婚要怎麼要孩子的撫養權(一)證明自己更適合撫養子女1、自己工資收入、教育程度優於對方的,可收集工資表、納稅證明、學位證書等證據;2、子女隨自己生活時間較長,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顧更多的,可以由居委會開具證明、鄰居提供證人證言等予以證明;3、自己居住...
-
離婚後必須探視孩子嗎?
一、離婚後必須探視孩子嗎?離婚後夫妻雙方都有探望孩子的權利和義務,要對孩子進行探望,促進他們健康快樂成長。任何人都不能剝奪父母對子女的探視權。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於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絡、會面、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