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不能立遺囑是法律規定的嗎
一、公房不能立遺囑是法律規定的嗎
不可以。遺囑人立遺囑只能處分屬於自己的個人合法財產,這些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上述的公民的房屋指的是公民的合法私有房屋,不包括公房,因為公房的所有權屬於房管所或單位,公房不屬於個人合法財產,所以遺囑人不能立遺囑處分公房。
二、承租人子女能繼承公房嗎
繼承,依據我國民法典的原理,只能是私有財產才可以繼承。公房的所有權人是國家或集體,因此公房承租人死亡後,不能作為承租人的財產進行繼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親屬繼續承租,實際上即公房承租權的繼承。
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規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的,其共同居住兩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因此,公有房屋使用權不得隨意處置,不能通過贈與、轉讓等協議方式進行處分,公有房屋使用權需要流轉時,必須按照法律法規及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符合前提條件的情況下辦理相關手續。由於公有房屋使用權不屬於個人財產範圍,因此如果使用權人去世,只能按照規定由符合條件的近親屬繼續承租。
三、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規定確定新的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協商一致確定的人選繼續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千一百二十條協商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在共同居住的中確定變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按他處住情況、本處居住時間長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處住房情況、本處居住時間長短。
(三)其生前在本處無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戶口的配偶和直系親屬協商一致確定的人選繼續承租;
(四)不能按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協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順序確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處居住情況;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親屬,按他處住房情況。
公房是國家對條件不好人的一種資助可以說在每個比較發達的大城市都會有。個人只可以進行居住,產權證不屬於個人,所以個人沒有權利進行支配,也不可以進行繼承。公租房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居住的,得經過國家的稽核才可以居住。
-
丈夫死亡兒媳有義務贍養其父母嗎?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結婚之後就意味著應該擔負起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學著成熟。結婚之後雙方就應該對自己組成的家庭承擔相應的責任,對老人更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畢竟成家之後更能體會到父母的艱辛,而對於妻子來說是要輔助丈夫贍養男方的老人的。但是有時候會法神聖白...
-
民法典中繼承範圍怎麼認定
律師解析:有繼承權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1.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2.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3.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
-
保姆是否有權繼承老人的遺產?
律師解析:如果被繼承人有遺囑,明確表示財產留給保姆,這樣保姆是可以繼承的。遺囑人有權自由處分自己的遺產,也就是說遺囑人可以將遺產留個任何人繼承,所以當然可以將遺產留給保姆繼承。不過遺囑需要是有效遺囑保姆才可以繼承遺產。有效遺囑需要滿足下列條件:一、遺囑...
-
房子繼承公證費怎麼收取?
律師解析:房子繼承公證費具體的收取標準應當前往辦理公證的公證機構查詢,以具體的查詢結果為主。繼承房屋因所在城市的不同,所在區域的不同,本身建築面積的不同,而房屋本身的價值也會不同。所以要當地公證機構的收費辦法為標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