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調解後多久開庭
離婚調解後多久開庭?
在司法實踐中,夫妻雙方進行離婚訴訟,都會聽取雙方意見,進行調解。不少夫妻在進行調節之後,就和好如初。如果調解不成,雙方離婚訴訟程式將繼續執行,法庭繼續審理。離婚案件開庭審理之前進行調解已經是我國的一大特點了。一般來說,對於民事普通案件,在3個月之內就會審結完畢。
另外,除了法庭會進行庭前調解以外,社會相關組織也會進行調節,這種調解不是必經的程式,不具有法律的強制性,不同於法庭的組織的庭前調解。因此,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訴訟程式,這種訴訟外的調解也成為訴前調解,對於一方或者雙方的訴訟程式沒有絲毫的影響。雖然說這種訴前調解對於雙方並沒有法律的效力,但是對於實際生活中,解決夫妻的離婚問題有一定的助益。通過街道辦,村委會,以及婦聯等一系列的社會團體組織或者是基層自治組織的介入,貼近民眾生活,不是強制性的裁判性的機關,對於當事人雙方的對立性有一定的削弱作用。對於夫妻關係的改善,負面情緒的消除,更為當事人所接受,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當事人的輕率的決定,同時促使了雙方達成離婚協議都有著積極的意義。
因此,總的來說,訴前調解可能會產生三種結果:
(1)雙方解開誤會,和好如初繼續生活。
(2)雙方達成一致,形成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的管理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3)還有就是調解無效,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此時當事人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相對於離婚的訴訟,訴前的調解更有利於當事人雙方的利益。當然當發生調解無效的時候,雙方可以決定進行起訴離婚,法院也會組織調解,根據具體的情況來決定是否開庭審理相關案件。一般的普通案件在3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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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據應該如何收集呢
律師解析:離婚需要的證據有以下幾種:1、用來證明當原告、被告訴訟主體資格的離婚證據。(1)證明原告、被告是夫妻關係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係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街道辦出具的證明。(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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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起訴書多久可以下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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