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結婚的疾病是哪些?
一、禁止結婚的疾病是哪些?
在《民法典》中已經取消了禁止結婚的疾病這一條規定。只規定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前告知另一方,如果沒有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根據《民法典》中的規定,禁止結婚的情形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並沒有關於禁止結婚的疾病規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結婚的條件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在看完了上文的介紹後,相信大家此時已經清楚禁止結婚的疾病是哪些了吧。出於對當事人日後生活的考慮,建議可以在結婚之前進行一個婚檢,這樣就能知道彼此的身體狀況,才能作出最正確的選擇。
-
復婚手續應該如何辦理
律師解析:復婚手續辦理的方式:1、按照結婚登記的同等方式予以辦理,即雙方共同向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交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離婚證等材料,申請復婚。2、經登記機構審查,確認符合復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並收回之前離婚的離婚證...
-
什麼情況下是禁止結婚的
律師解析:如下情況下是禁止結婚的: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即男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早於二十週歲;2、雙方為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3、一方或雙方具有合法有效,且尚存續的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4、其他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
-
近親結婚是什麼?
律師解析:我國《民法典》明文規定不能近親結婚的範圍有男女雙方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一方不是出於自願,被脅迫結婚的;男或者女沒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這兩種情況也是不可以結婚的。如果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的,屬於無效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
服刑人員怎樣辦理結婚登記
律師解析:服刑人員想要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出具有效的身份證件。服刑人員無法出具身份證件的,可由監獄管理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服刑人員結婚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服刑監獄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