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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牢人怎麼辦理離婚手續的?

坐牢人怎麼辦理離婚手續的?

一、坐牢人怎麼辦理離婚手續的?

當事人可以通過兩種方式離婚: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如果雙方可以達成離婚協議,即使一方坐牢(服刑)也可以辦理離婚手續。服刑期間家屬是可以會見的,會見的時候夫妻雙方就可以簽訂離婚協議。不過需要民政局的配合,經女方向民政局申請,由民政局工作人員到監獄為服刑人員及其妻子辦理離婚證。

我國實行的是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的原則。只要當事人願意,且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就可以結婚;而對於夫妻離婚,法律設定的限制則更加少,只要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可以判決離婚。實際上,法律並沒有對與犯人離婚做任何限制。因為,如果僅僅因為對方是犯人,就限制另一方與犯人離婚,這將嚴重損害犯人的配偶的婚姻自由權。因此,可以與服刑人員離婚。

二、什麼方法可以辦離婚?

解除婚姻關係又被稱作離婚,離婚包括兩種方式,即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1、協議離婚又稱兩願離婚或登記離婚,指婚姻關係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也就是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但是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構(一般是當地民政機構)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構查明男女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就可以發給離婚證。

2、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有爭議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途徑。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跟坐牢的人辦離婚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夫妻雙方協商一致,簽署離婚協議去民政機構辦手續,此時有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要提前交申請書,另一種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交納訴訟的費用。